近日,国家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《声环境质量标准(GB 3096-2008)》、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(GB22337-2008)》和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(GB12348-2008)》等三部环境噪声新标准,这3项国家标准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在这3项即将正式实施的标准中,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是我国首次制订,该标准还内附《固定设备结构传声室内噪声控制要求》和《敏感建筑物室内噪声污染监测和评价方法》。该标准的颁发实施,不但丰富了我国的环境噪声标准体系,更为社会生活噪声管理和控制提供了依据,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。
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和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都是对原有标准进行修订,对噪声标准做了比较大的修改,将乡村地区纳入标准适用范围,明确了交通干线的定义,还增加了对低频噪声监控的标准,此次修订完善后,有利于加强对农村地区的环境管理,为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环境执法的可操作性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这3项标准不仅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,而且也是环境监测、执法人员进行噪声监管的重要依据。
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下载:http://www.sepa.gov.cn/tech/hjbz/bzwb/wlhj/shjzlbz/200809/t20080917_128815.htm
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下载:http://www.sepa.gov.cn/tech/hjbz/bzwb/wlhj/hjzspfbz/200809/t20080918_128936.htm
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下载:http://www.sepa.gov.cn/tech/hjbz/bzwb/wlhj/hjzspfbz/200809/t20080918_128937.htm